始于2003年,可信赖,因为我们真诚;被模仿,是我们的动力。我们是天健华成,我们创造行业典范!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化妆品申报 > 申报资讯 > 正文

我国将禁止生产和销售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等日化产品

                   时间:2022-02-19 浏览:1,333
导读: 在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提出了工作方向及目标。针对化妆品行业,《意见》中也明确提出“禁止生产含塑料微……

在2020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提出了工作方向及目标。针对化妆品行业,《意见》中也明确提出“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的相关要求。本次《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对“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的细化标准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微珠的淋洗类化妆品(包括沐浴剂、洁面乳、洗手液、香皂、剃须泡沫、磨砂膏、洗发水、护发素、卸妆水/油和牙膏、牙粉)”,并将“由产品外包装无意带入、不起特定功能的塑料颗粒”的情况排除在外。

《目录》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会同各有关部门组织起草,旨在推动落实《意见》有关工作,细化各领域塑料制品禁限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政策界限和执行标准。其中所涉化妆品行业相关内容基本符合我国化妆品行业生产实际情况;限制范围明确,具有可操作性,便于企业后续开展配方调整及技术改进等工作;同时兼顾国际普遍执行标准和要求,保障相关化妆品产品进出口贸易顺畅。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打赏

我国将禁止生产和销售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等日化产品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我国将禁止生产和销售含塑料微珠的化妆品等日化产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联系我们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Copyright @ 2024 天健华成申报网(原中国注册申报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7041243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