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命名依据是否可以仅对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进行划分?
时间:2022-02-23 浏览:1,217
导读:
答:化妆品命名依据仅对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进行划分不妥,应对每部分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江苏药监局审评中心化妆品备案注册你问我答问题汇总(2025年1季度)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关于化妆品稳定性测试试验的相关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八期)|普通化妆品年报的相关问题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7期:儿童化妆品有哪些风险物质的评估需要特别关注?
- [常见问题]《<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七期)|普通化妆品备案公示及核查等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六期)|化妆品包装标签及检测报告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6期
- [常见问题]美容美发机构、宾馆等是否可以配制、灌装化妆品?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43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
- [申报资讯]能备案了!辅酶Q10、褪黑素、鱼油、螺旋藻、灵芝孢子粉,这些保健食品原料有了新规定
- [新食品原料]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
- [申报资讯]2022年12月9日前|江苏省药监局责令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
- [常见问题]美白化妆品的范围如何界定?
- [常见问题]化妆品产品标签样稿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 [よくある質問]輸入用健康食品の登録における
- [申报资讯]日、欧盟对化妆品成分标注的规定
- [审批动态]2022年04月2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审批动态]2023年07月2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