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备案剂型凝胶糖果的技术要求(2021年版)
1.凝胶糖果概述
用于保健食品备案的凝胶糖果是以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与食糖或糖浆或甜味剂、食用胶(或淀粉)等辅料,经相关工艺制成具有弹性和咀嚼性的糖果。
2.凝胶糖果产品说明书有关内容
以下内容仅针对凝胶糖果食品形态规定了需要满足的有关要求,不涉及使用的原料辅料在制成产品时还需要符合的其他规定。
产品说明书中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适宜人群】4岁以上人群
【不适宜人群】3岁以下人群
【食用量及食用方法】每日最大食用量为20g;食用方法为“应充分咀嚼后服用”。
【规格】每粒不超过6g
【保质期】不超过24个月
【注意事项】请勿吞服。食用本产品的人群应当具备有咀嚼固体食物的能力。同时对于适宜人群含有“13岁以下”的,建议增加“应在成人监督下充分咀嚼食用”的提示。
3.凝胶糖果产品技术要求的指标设定
以下内容仅针对凝胶糖果食品形态规定了需要满足的有关要求,不涉及使用的原料辅料在制成产品时还需要符合的其他规定。
产品技术要求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感官要求】
项目
指标
色泽
填写要求:符合相应产品的外观特性,具有品种应有的色泽。
滋味、
气味
填写要求:具有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臭,无异味
状态
块形较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形,无黏结。
此外,对于不同胶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植物胶型:略有弹性,有咀嚼性。
动物胶型:有弹性和咀嚼性,无皱皮。
淀粉型:口感韧性,略有咀嚼性,无淀粉裹筋现象,以淀粉为原料的,表面可有少量均匀熟淀粉,具有弹性和韧性。
混合胶型:有弹性和咀嚼性。
夹心型:有弹性和咀嚼性;密闭的夹心型无馅心外漏
包衣、包衣抛光型:包衣较完整。
其他型:符合品种应有的状态。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铅(以Pb计),mg/kg
≤0.5
总砷(以As计),mg/kg
≤0.5
总汞(以Hg计),mg/kg
≤0.3
干燥失重,g/100g
植物胶型:≤18.0
动物胶型:≤20.0
淀粉型:≤18.0
混合型:≤35.0
夹心型、包衣和包衣抛光型:符合主体糖果的要求
其他胶型:≤20.0
还原糖(以葡萄糖计), g/100g
≥10.0
夹心型、包衣和包衣抛光型:符合主体糖果的要求。
无糖胶型凝胶糖果不设该指标。
单糖和双糖,g/100g
≤0.5,仅无糖胶型凝胶糖果设定该指标
【微生物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CFU/g
≤30000
GB 4789.2
大肠菌群,MPN/g
≤0.92
GB 4789.3MPN计数法
霉菌和酵母,CFU/g
≤50
GB 4789.15
金黄色葡萄球菌
≤0/25g
GB 4789.10
沙门氏菌
≤0/25g
GB 4789.4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指标应符合JJF1070规定
4.产品名称
商标名+通用名+凝胶糖果
5.使用范围
以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的维生素矿物质为原料的产品可以使用凝胶糖果食品形态。其他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能否允许使用该食品形态,将根据原料配套文件发布时的规定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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