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从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北京市多区相继出现京外输入引发的疫情,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和北京市西城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为严防疫情传播风险,确保行政相对人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下称大厅)自2022年3月21日零时起,进一步从严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一、严格管控进入大厅人员范围。外地进(返)京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工作、生活人员请暂勿进入大厅。京内低风险区域人员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须主动出示行程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不符合北京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或伴有发热、咳嗽、头痛、流鼻涕、胸闷等不适症状的人员,请暂勿进入大厅。
二、严格执行预约制限定人流量。凡进入大厅办理业务人员须提前登录大厅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预约号数量按现行预约数量减半放号。未预约人员请暂勿进入大厅。鼓励通过网上渠道或邮寄申报资料的形式办理各项业务。
三、严格执行大厅防疫相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如必须现场办理业务时,请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查询、扫码登记、体温检测。自觉隔位就坐,即办即走,减少停留。
大厅恢复现场业务正常办理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大厅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咨询电话:010-88331866。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2年3月19日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政策解读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5年元旦、春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52号)
- [申报资讯]@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牙膏备案人,2025年年报即将开始
- [申报资讯]年终盘点|2024年度化妆品监管十大关键词
- [申报资讯]中检院|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模块优化升级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模块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后首批标准方法获国家药监局发布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征集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01月14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关于同意调整新资源食品(保健品)申请审评费项目执收部门的复函
- [审批动态]2022年02月24日化妆品决定书邮寄详情单
- [申报资讯]化妆品备案申报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可以兼职吗?
- [审批动态]2021年11月15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新功能产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
- [审批动态]2022年09月0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多色号系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怎么申报?如何界定?
- [申报资讯]《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等多个化妆品文件被废止
- [流程周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职责介绍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