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配方和包装|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十六期)
问题1: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同一可视面解释说明问题,可否只在一面解释。
答:参照中检院2022年9月28日的常见问题解答,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以仅在其中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
问题2:备案系统第五项标签选项中,标签样稿内容与标签图片内容有什么关联?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三)上传图片的标签内容和说明书内容不得超出产品标签样稿载明的内容。所以标签图片内容不得超出标签样稿内容范围。
问题3:产品中文名称中有原料名,是否属于宣称原料功效?
答: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使用原料名称应当与产品功效相符。所以产品中文名称中有原料名属于宣称原料功效,应在备案系统第五项中勾选相应选项。
问题4:成人产品配方含水杨酸,包装标注“本品含水杨酸,三岁以下勿用”。是否意味着3-12岁可用为儿童产品?
答:不是,是根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含水杨酸原料产品的需在标签上标注“本品含水杨酸,三岁以下勿用”,其并不意味着3-12岁儿童可用。产品是否适用于儿童,应从产品使用方法上区分。
另外,现在区分儿童化妆品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产品销售包装展示面有无“小金盾”标识,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即“小金盾”。
问题5:产品因配方变更而注销,注销前生产的产品是否可以销售到有效期结束?产品因配方变更而注销,再备案时是否可以保留之前的产品名称?
答:产品自注销之日起,企业就不得再生产此产品。产品注销之前企业依法生产的产品,可以销售到产品有效期结束。
产品因原配方变更而注销,可以使用同样的产品名称进行备案,建议标注新配方或升级配方。
问题6:如何正确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规定,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要求化妆品标签标注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意在引导化妆品行业推行“一品一标”,运用标准管理的手段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在申报产品注册或进行产品备案时,应当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求,编制并提交“产品执行的标准”相关资料。为方便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办理注册备案和产品标签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平台将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设置成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相一致。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在产品取得注册时获得,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可以通过备案平台进行预置获得。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在产品标签标注正确的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如需在产品标签上标注除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以外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编号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化妆品生产企业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课堂之化妆品生产过程物料平衡合规指引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1期|化妆品安评注意事项
- [常见问题]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可否授权他人代为履行注册备案等职责?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72期)|安全评估和功效宣称的几个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一期)|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方填报
- [常见问题]与完整版化妆品安全评估相关的通知公告、技术文件、法规问答有哪些?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期)|化妆品完整版安评,哪些情况可不进行防腐效能评价?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期)|优化实施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的几个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39期)|化妆品防腐挑战测试常见问题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3年03月1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2年03月0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SFDA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有关辅料替代工作要求
- [审批动态]2022年10月12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收藏|2023年化妆品备案关键时间节点问答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0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公司动态]关于成立产品注册服务中心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模块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3年12月5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