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监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常见问题
1、问:企业信息资料管理中如何变更企业名称?
答:企业如变更企业名称,需先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法人信息变更,变更完成后,进入企业信息资料管理模块企业信息维护菜单,申请“一般审核更新”,系统会自动同步网上办事大厅中的最新信息,经监管人员确认通过后,完成企业名称变更。如企业有多个角色类型,则每个角色类型都需要在企业信息资料管理模块申请“一般审核更新”。
2、配方无法导入及部分原料被识别为新原料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配方表导入提示“配方信息处理失败,**原料格式错误!”,请下载配方表最新模板,在“是否新原料”一列内,按表格要求,填入“0”或“1”后再进行上传。
产品备案信息提交后,审核过程中,因部分原料被识别成新原料被退回,请核实配方原料标准中文名称中是否含有空格、特殊符号格式是否正确,可手动编辑使用系统自动补全功能进行校对。
3、问:企业信息资料管理变更信息后,已提交的产品在责令改正状态的首次备案申请或产品备案变更申请中,因提交时企业信息未变更,需使用刷新按钮同步企业信息资料管理中最新的企业信息,具体如何进行操作?
答:(1)在生产方式选项中勾选境内自主生产(进口产品勾选境外自主生产);
(2)点击“许可证编号”后面的“刷新”按钮,进行信息同步;
(3)如无自主生产需要,更新信息后,取消该项勾选即可。
4、问:功效宣称填报后,提交时系统提示:“该备案编号无法提交”,该如何进行处理?
答:产品每次申请备案变更后,功效宣称功能处会生成一条对应的新的申请,在功效宣称功能页面输入备案编号查询,在申请类型为“变更备案”的最新申请中填报功效。
5、新增产品备案注销申请,提示:“当前备案编号对应的产品不能进行注销申请”,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备案变更功能页面中,有暂存状态的申请存在,无法申请产品的备案注销,请自行删除当前暂存的变更申请后,新增该产品的备案注销申请。
(本期问答摘自《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 企业用户操作手册》(2022年04版))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安全评估如何确定原料需评估的毒理学终点?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九期)|《<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问答增订版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入门问题汇总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需要提交哪些备案资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时间节点和产品范围
-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化妆品安全评估——你“提问”我“答疑”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四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相关推荐:
- [材料要求]2021年起,化妆品备案注册时配方应当符合这些要求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分析|产品名称命名依据
- [常见问题]此前在自贸试验区已完成备案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如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 [政策法规]核酸类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 [审批动态]2024年03月01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普通化妆品备案答疑解惑之分类编码篇(下)
- [公司动态]我公司受国家药监局之邀赴穗讲授进口化妆品申报
- [申报攻略]重庆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办事指南
- [审批动态]2025年01月17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常见问题]药品生产企业能否申报保健食品?已获药品GMP认证的,还用再提供保健食品GMP证明文件吗?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