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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4-11-18 浏览:161
导读: 2024年4月,中检院发布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其是对批件有效期内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使用量的客观收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精神,为进……

2024年4月,中检院发布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其是对批件有效期内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使用量的客观收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精神,为进一步提供数据服务信息,中检院近期开展了已备案普通化妆品原料信息的整理工作,形成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其修订说明(附件2)。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zpylfjw@nifdc.org.cn。

附件:

1.《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

2.《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

  • 附件1:《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xlsx

  • 附件1:《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xlsx
  • 附件2:《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 附件2:《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x
  • 附件3:意见反馈表.xlsx

  • 附件3:意见反馈表.xlsx

附件2

《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2024年4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称中检院)发布了《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是对批件有效期内特殊化妆品中已使用原料使用量的客观收录。为进一步推进化妆品安全评估制度实施,中检院组织开展了已备案普通化妆品原料信息整理工作,目前已形成《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再版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背景

2024年,中检院发布11个化妆品安全评估配套技术文件,其中3个与原料数据使用有关,即《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国际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索引》,以指导企业收集、使用现有原料安全性数据。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为提供更多数据服务信息,中检院针对140多万个有效备案普通化妆品中所使用配方原料及使用信息进行整理,形成了本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原则

(一)客观收录原则

是对注册备案有效化妆品中原料使用信息的客观收录。

(二)范围一致原则

数据收录范围与《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基本一致,包括注册备案有效品种中已使用、未收录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国际权威机构化妆品安全评估索引》中原料使用信息。

(三)参照使用原则

化妆品产品的安全评估是以暴露为导向,结合产品的使用方法、作用部位等暴露水平,对化妆品产品进行安全评估。基于科学性,在综合考虑安全评估相关因素的前提下,制定了不同作用部位和使用方法的参照使用原则,提升了数据利用度。

三、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对于原料种类或使用量超出本征求意见稿收录范围的原料,化妆品备案人如已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进行了评估,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按要求反馈相关材料。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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