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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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注册保健食品产品恢复原产品名称问题
2019年11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其中第四部分第(二)条第5款规定“已获得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其产品名称除不符合本条款规定外,符合本指南其他相关规定的,申请人可提出充分……
2022-03-03 -
涉及配方、原辅料及其他证明性资料,多次补充资料仍不规范或不完整时,应该特别关注的问题
1.新产品、再注册、变更、技术转让等各类产品,剂型为明胶空心胶囊或使用明胶制软胶囊的,均应提供明胶空心胶囊或明胶的供货证明、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标准、生产企业资质证明; 2.技术转让申报资料应同时加盖转……
2022-03-03 -
按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需补充材料的新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产品标签说明书以及产品技术要求应补充完善哪些内容?
根据《关于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过渡衔接有关事项的通告》(16年第172号),已受理属于注册管理范围的新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申请人应按照《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以下……
2022-03-03 -
对同一产品是否可以同时提出多个事项的变更注册申请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申请人对同一产品可以同时提出多个事项的变更注册申请。同时提出时,如果该产品已有正在审评流程中的变更事项,申请人应一并提供关于该变更事项及其受理编号的书面说明;如果该变更事项是在 ……
2022-03-03 -
进口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生产销售证明文件应该提交的材料内容
一、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需提供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内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二、对于无法提供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实的进口保健食品生产……
2022-03-03 -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由多方注册人共同持有变为单方持有应如何申请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由多方(含双方)注册人共同持有变为单方持有的申请,应根据《关于保健食品申请人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许〔 2010〕 4号)规定,按照技术转让注册申请办理;此前已受理但未按照技术转让……
2022-03-03 -
对于保健食品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向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怎么办
近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部分省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减“证”便民改革措施,取消了出具企业名称、地址已变更证明文件的办理业务,企业可自行在……
2022-03-03 -
功能性保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中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的确定要求
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的要求,产品说明书中标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标示值以产品技术要求中指标最低值标示。如某产品的技术要求中标志性成分含量为总黄酮≥900mg/100g,说明书中应标示为“每100g含:总黄酮900m……
2022-03-03 -
酒剂保健食品申报标示产品说明书的注意事项要求
酒剂产品应在产品说明书注意事项中标示“对酒精过敏者慎用;本品不宜超量食用,不宜与其他酒类同时食用”。
2022-03-03 -
不同原料的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标注要求
不同原料组方的保健食品,因原料本身的限制,其不适宜人群应当且不限于以下标注内容: 序号 项目 所含原料 应标注的内容 1 主要原料 大豆异黄酮 少年儿童、孕妇和乳母、妇科肿瘤患者及有妇科肿瘤家族病史……
2022-03-03 -
不同原料的保健食品,注意事项标注要求
不同原料组方的保健食品,因原料本身的限制,其注意事项应当且不限于以下标注内容: 序号 项目 信息 内容 1 主要原料 大豆异黄酮 不宜与含大豆异黄酮成分的产品同时食用,长期食用注意妇科检查 2 主要原……
2022-03-03 -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产品技术要求是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可控的重要技术资料,也是保健食品注册证书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了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的主要内容,《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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