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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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人参灵芝西洋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修订了人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公众可……
2022-10-26 -
我国对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时现场核查的相关规定
1.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的企业,可否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申请人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新增生产剂型的,可以委托生产的方式,提交委托方的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
2022-10-12 -
国家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受理大厅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从即日起预约现场办理业务的办事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受理大厅应扫码、测温,科学佩戴口罩,并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为进返京人员,抵京3日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其……
2022-09-27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苦丁茶中孔雀石绿的测定》等8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22年第29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苦丁茶中孔雀石绿的测定》等8项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
2022-09-21 -
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管理,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两个菌种名单进行了更新。对名单中涉及菌种分类和命名调……
2022-08-28 -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咨询途径及安排
1.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10-53815833 周二上午: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受理业务咨询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受理业务咨询 周二下午:中药品种保护 受理业务咨询 周 四:保健食品 ……
2022-08-27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 《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新功能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公众可以通……
2022-08-16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保健食品等规范申报工作的注意事项
一、规范申报资料邮寄 (一)为使中心工作人员快速辨别邮寄至受理大厅的申报资料业务类别,请申请人根据邮件内容填写标签(附件1),并加贴于邮件外包装。申报资料为原件的,在资料表面明显位置注明“原件”字样。 ……
2022-08-04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2年第3号公告,发布36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主要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1项污染物标准、《饮料》(GB 7101-202……
2022-08-04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关于恢复常态化受理咨询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自6月10日起,食审中心恢复现场受理工作及现场、电话咨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受理、咨询时间安排不变。 二、拟进入受理大厅办事人员,需提前24小时通过电子邮……
2022-06-09 -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 暂停受理、咨询服务工作
关于暂停受理、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自2022年5月16日起,我中心实行全体居家办公,暂停受理及咨询服务工作。恢复办公时间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
2022-05-19 -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快递停发处理措施的通知
近期,随着国内疫情反弹,部分地区实行封闭管理,快递收派服务受到一定影响,为继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确保疫情期间工作不断不乱,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收、寄有关文书资料的,采取如下方式办……
202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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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 保健食品“双无”换证指南|关于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变更注册申请(“双无”换证)模块上线运行的通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举办“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的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发布
- 关于调整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申请材料复印件份数的公告
- 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 “技术联动、专家联审”机制推动 特殊食品行业创新发展
- 市监总局|《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4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4年版)》征求意见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等事项备案工作指南》
- 两部委|地黄、麦冬、天冬、化橘红等4种物质纳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目录
- 《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年版)被废止,已不能作为保健食品注册技术审评依据
-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
- 20年中国保健品行业回顾
-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公布
- 市监总局关于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的反馈
- 关于保健食品、维生素与矿物质的备案制说明
- 保健食品申报注册不批准数量大增(附清单)
-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等的制修订说明
- 关于换领特殊食品注册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2021年版)》和《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1年版)》的公告